1、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破碎用水、搅拌机及作业区地面清洗水、混凝土车槽罐清洗水、初期雨水及淋溶水、运输车辆清洗水。 ①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农田灌溉,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动植物油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②破碎用水:废水部分带入产品,部分自然蒸发,不外排。 ③搅拌机及作业区地面清洗水:经3#沉淀池(容积36m3)处理后回用于清洗,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 ④混凝土车槽罐清洗水:经3#沉淀池(容积36m3)处理后回用于清洗,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 ⑤初期雨水及淋溶水:经雨水收集池(容积36m3)及2#三级沉淀池(容积36m3)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 ⑥运输车辆清洗水:经1#三级沉淀池(容积24m3)处理后回用于清洗用水,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废气:骨料卸料粉尘、筒仓顶呼吸及罐底粉尘、破碎粉尘、搅拌粉尘、上料粉尘、汽车运输扬尘。 ①骨料卸料粉尘:项目卸料在封闭车间内,且车间设置多点雾炮、水喷淋及时洒水降尘。 ②筒仓顶呼吸及罐底粉尘:粉尘经筒仓(1#~9#)自带脉冲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筒仓顶部的15m排气筒排放。 ③破碎粉尘:项目破碎采用湿法工艺,且在密闭车间内破碎,车间内采取水喷淋及时洒水降尘。 ④搅拌粉尘:密闭搅拌+加水抑制粉尘。 ⑤上料粉尘:项目上料采用皮带输送和螺旋输送机方式上料,输送过程密闭,加料处加水雾化喷淋降尘 ⑥汽车运输扬尘:堆场扬尘和道路运输扬尘采用每日定期洒水的方法降尘。 3、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搅拌机、破碎机、搅拌车等设备运行过程而产生的噪声的污染。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使设备正常运转;单独设置空压机房;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基底进行加厚,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置橡胶隔振垫等缓冲器。 4、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计、建设要求,位于1#三级沉淀池旁建设一间占地面积12m2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废布袋,设置了标识标牌。建设单位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危废暂存库设计、建设要求,位于1#三级沉淀池旁建设了一间占地面积12m2的危废暂存库,用于暂存废油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交由九江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设置了标识标牌及托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