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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物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九江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物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5512日-2025年5月30日(20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73楼及1967楼(332000

项目名称

回收物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一期)

建设地点

九江市瑞昌市桂林街道大塘村庙基口(E:115度39分56.776秒,N:29度39分2.467秒)

验收监测

单位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九江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九江市瑞昌市桂林街道大塘村庙基口(115度39分56.776秒,29度39分2.467秒)。建设单位主体原为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5月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建设单位主体变更为九江惠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建设项目及建设内容保持不变,建设项目即“回收物再生资源分拣中心项目”。建设项目东面为林地、西面为双瑞线和林地,北面为瑞昌市生活垃圾二级中转站,南面为庙基口。项目占地面积9826.05m2(约14.74亩),建筑面积4437.24m2。建设单位按照实际生产条件需求,进行分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8万吨/年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两条150t/d的生活垃圾中端精细分选处理线),二期建设内容为2万吨/年可回收物生产线,二期未建设。

2023年11月建设单位委托江西圣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九江惠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回收物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2日取得九江市瑞昌生态环境局以“九瑞环评字(2023)32号”文的环评审批手续。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16日通过排污许可证进行首次申请,管理级别:简化管理。有效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9年12月15日,证书编号为:91360481MADJ712T91001Q。

本次验收一期建设内容:8万吨/年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分拣中心(两条150t/d的生活垃圾中端精细分选处理线)以及辅助工程。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料、破碎、分选、筛分产生的粉尘和生产过程中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

①卸料粉尘

本项目垃圾卸料时会产生少量粉尘,粉尘产生量与垃圾湿基度有关。本项目垃圾主要为居民生活垃圾,包含果皮、纸屑餐厨垃圾等,垃圾湿度较大,本项目卸料过程中采用自动喷淋装置向垃圾喷洒生物酶液除臭。

本项目在垃圾卸料区采取封闭负压作业,卸料粉尘共用分拣中心设置的一套生物洗涤吸尘除臭系统处理卸料粉尘。

②破碎、筛分粉尘

本项目破碎、筛分区域粉尘采用区域封闭负压收集后经生物洗涤吸尘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③污水处理站恶臭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厌氧池、污泥池等池体等会产生少量的臭气,项目采用封闭式负压对废气进行收集后高空排放,避免臭气直接排放影响周边环境空气。

建设单位对厌氧池、污泥池等池体进行负压收集后,与工艺废气经同1套负压生物洗涤吸尘除臭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④汽车尾气及运输过程恶臭

本项目生活垃圾经运输作业均依托瑞昌市生活垃圾二级中转站车辆,除部分可回收物需要汽车输送至本项目厂区,汽车尾气主要成分为CO、碳氢化合物等气体,项目运输作业均在白天进行。对于运输过程产生的废气,本项目通过加强管理,采用环保专用转运车辆,减少汽车滞留时间等措施,从而减少尾气及扬尘排放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1)生产废水

①分选及脱水废水

本项目生活垃圾生产工艺中采用一体化水力分选机,分选后的塑料需进行脱水,水力分选过程及脱水过程均产生废水。分选及脱水废水经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分选工序,不外排。

②地面冲洗废水

地面冲洗废水经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分选工序,不外排。

③设备冲洗废水

本项目垃圾处理量较大,分拣生产线设备内部需每天进行一次清洗,项目配置高压冲洗机对设备进行清洗。设备冲洗废水经项目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④喷淋废水

本项目废气经过一套生物洗涤吸尘除臭系统处理,处理过程废气先经过喷淋洗涤系统,喷淋水在使用过程中会有部分损失和消耗,需要定期更换喷淋液。本项目废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400m3/d),处理工艺为“初沉池+调节池+UASB厌氧池+A2O+管式超滤膜+消毒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初期雨水

本项目在生物洗涤吸尘除臭系统处理下方设置一个426m3初期雨水池收集,位于项目的低地势处。降水依地势自流入雨水收集系统初期雨水通过自流进入雨水收集池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线上设备、各种泵、风机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企业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选购新设备时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在总图布置上,生产设备尽量远离厂界;

③加强设备维护,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高噪声;

④为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噪用品;

⑤通过加强厂区周边绿化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筛下物无机物低值杂物、废电池、废机油、废油桶。

①生活垃圾

工作人员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直接依托本项目分拣中心处理。

②污泥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脱水,污泥运至瑞昌市生活垃圾二级中转站压缩处理后,运输至九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③筛下物无机物低值杂物

本项目垃圾分选过程中产生不能回收利用的筛下物无机物低值杂物等,经运输至垃圾转运站压缩处理后运至九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处理。

④废电池

本项目垃圾分选过程中磁选工艺会产生本项目不能回收利用的废纽扣电池等,产生量约为0.05吨,属于危险废物,废电池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44-49,暂存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江西庐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⑥废机油

项目机械设备需要用到机油。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暂存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江西庐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⑦废油桶

设备生产过程中使用机油,废油桶产生量约为0.05t/a,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49-08暂存危废暂存库,定期交由江西庐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验收监测情况

1、环境空气

庙基口环境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浓度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氨、硫化氢浓度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2、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工艺废气出口中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均低于《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标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限值要求。

(2)厂界无组织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无组织标准限值要求;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低于《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中的排放限值。


3、噪声:

项目厂界东、南、北周界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厂界西面(临近301省道35m范围内)噪声等效声级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限值;环境敏感点等效声级排放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筛下物无机物低值杂物、废电池、废机油、废油桶。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筛下物无机物低值杂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直接依托本项目分拣中心处理,污泥与筛下物无机物低值杂物运至九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处理。废电池、废机油、废油桶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江西庐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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