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厂内污水处理站出口各指标排放浓度日均值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23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及武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两者取其严限值要求。 (二)废气 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的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排放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周围敏感点噪声等效声级排放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有危废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日常门诊产生的未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输液瓶、输液袋等),由九江忠剑医用物资回收再生有限公司合法合规处置;危险废物主要有①医疗废物;②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污泥;③化验室的检测废液;危废废物收集、暂存在医疗废物间后交由九江凯华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医院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建设单位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了两间32m2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分别用于储存危险废物及一般固废,做到以下五点: 1)按照分类记录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的产生量、贮存量和转移量,并向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相关数据。 2)各类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分类存放,按类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包装物或密闭容器内,应当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要求。 3)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过消毒处理,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运处置;污泥清掏前需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要求进行监测。 4)医疗废物转移过程中执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废药物、药品和污水处理站污泥转移处置过程中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5)一般固废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