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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九江学院附属医院脑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公示为了执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2019〕160号)文的要求特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结果进行公示; 1、九江学院附属医院脑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已按照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设施的建设工作,特向社会公众公示。 2、公示的起始日期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7月16日,意见反馈联系人罗丹,联系电话13870269363;单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庐峰路17号。 附件: 1、九江学院附属医院脑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九江学院附属医院脑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九江学院附属医院脑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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