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生态影响 ①土地利用现状:本项目无新增永久占地,临时占地67000m2,临时占地区域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为水塘、农田和沟渠。工程主要以定向钻方式穿越塘堰和农田,管道施工分段进行,每段管线施工时间较短,虽然在短期内对临时占地区域土地造成影响,但在施工结束后,随着相关工程、植物和临时措施的实施,沿线土地利用性质很快得到恢复原有土地利用性质或使用功能。 ②植被保护措施及恢复措施 在保证施工的前提下,首先尽量缩窄施工作业带宽度,减少对植被的破坏面积。对于临时用地中耕地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待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适宜耕作区域进行复耕。工程结束后,立即对临时占地的施工便道、施工场地等进行恢复。管线施工过程中,尽可能不破坏地形、地貌;施工完毕后,尽可能将施工地带地形、地貌恢复至施工前时的地形地貌。 ③陆生动物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避免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减少水体污染,保护野生动物生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教育,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杀野生动物,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和管理工作,向施工人员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施工人员猎捕。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④水生动物保护措施 本工程在汉蔡高速以北段主要沿水塘、农田铺设,采用水平定向钻施工的方式,出入土点均设置于旱地内。定向钻施工工期短、质量好,可以保证管道埋深,出、入土场地距水体均有一定距离,施工期的管道穿越对水体、底质及水生生物均不会造成影响。 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管理,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排水设施排放,严禁直接排入沿线水体。项目施工过程中管道试压排水经沉淀过滤后场地内回用,不对外排放。废弃泥浆经分离固化后进行由渣土办统一清运,分离出的污水沉淀后回用于绿化。 ⑤水土流失 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在施工过程中有大量土石方开挖、回填、基础处理,破坏地表植被,增大地表裸露面积。自然恢复期中,对已破坏的地面采取的工程措施和绿化措施,已发挥固土保水的作用,可达到保护环境、恢复生态的目的。工程建成后,自然恢复期的水土流失可以大大减少。 (2)污染影响 ①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作业扬尘、运输扬尘及施工机械、车辆产生的尾气。在采取合理化管理、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土堆和建筑材料遮盖,定时洒水抑尘、车辆不超载并采取密闭或遮盖措施,大风天停止作业等措施后,施工扬尘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会大为降低。施工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②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清管、试压废水和车辆、设备清洗废水。施工人员租赁附近的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污市政污水管网;车辆、设备清洗废水、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不外排,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道路冲洗。 ③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经调查,施工单位通过采取了以下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①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自带降噪、消声设备;②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③禁止高音鸣笛,合理制定施工运输路线,合理安排施工场所,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施工噪声维持在低水平;④加强管理,减少人为噪声。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④固体废物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由渣土办统一清运;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职能部门清运,施工废料全部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废弃泥浆经泥浆池分离固化处理后由渣土办统一清运;施工产生的表土放置临时堆土场,施工结束后全部用于覆土回填;管沟开挖产生的土方除回填之外,剩余少量的废弃土石方,全部综合利用。 (3)社会影响 项目施工未收到任何关于环保的投诉。 (二)运营期 项目运营阶段不占用地,不向外界排放污染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