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常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水泥检查井1万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5年9月01日至2025年9月26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7栋3楼及19栋6、7楼(332000)
项目名称 | 瑞昌市常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水泥检查井1万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石处山村十组(E115°36′39.063″,N29°38′13.029″)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瑞昌市常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11日,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石山村十组,于2024年4月委托江西圣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瑞昌市常兴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水泥检查井1万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12月30日九江市瑞昌生态环境局对该报告进行了批复(九瑞环评字[2024]33号),批复内容为: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石山村十组,租赁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石山村地块进行生产,地理坐标为: E115°36’39.063",N29°38’13.029”。属新建项目。设计能力为年产水泥检查井1万座、圆井盖300块、路沿石12000块,项目占地面积13300m2。 |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 1、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洗车废水、设备清洗用水、初期雨水及养护用水、道路抑尘用水、厂区抑尘用水。①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回用于农田灌溉,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总磷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②洗车废水:经收集沟排入洗车沉淀池(21.6m3)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③初期雨水、设备清洗用水:经过养护池兼雨水收集池(180m3)收集后回用设备清洗、搅拌用水。④养护用水、道路抑尘用水、厂区抑尘用水:全部损耗,不外排。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水泥罐呼吸废气、粉煤灰罐呼吸废气、投料废气、搅拌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参照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和表3标准要求。 3、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风机、搅拌机、滚焊机等设备运行过程而产生的噪声的污染。建设单位通过采取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使设备正常运转;单独设置空压机房;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时基底进行加厚,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置橡胶隔振垫等缓冲器。 4、建设单位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计、建设要求,位于钢筋滚焊制作车间建设一间占地面积5m2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一般固废,设置了标识标牌。 建设单位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危废暂存库设计、建设要求,在3#成品堆场内建设了一间占地面积5m2的危废暂存库,设置了标识标牌及托盘,用于暂存废油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委托大海环保(江西)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
验收监测情况 | ①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参照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表1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总悬浮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排放标准。 ②废水: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出口各指标: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悬浮物、氯化物均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总磷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③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沉淀池污泥、废钢筋、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和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回用于生产,废钢筋外售,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等危废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大海环保(江西)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