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鄱阳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一期)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6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7栋3楼及19栋6、7楼(332000)
项目名称 | 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一期)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银砂湾工业园区(E116°20′54.552′′,N29°49′19.113′′)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2021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江西九寨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江西省鄱阳湖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湖口液化天然气(LNG)储配项目(一期)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2月11日获九江市湖口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九湖环评〔2022〕8号,本次技改取消原有二期建设内容,同时二期产排污也一并取消,项目技改后一期仍外购液化天然气为原料,产品规模不变,仅增设部分配套设备,原有输入湖口县市政管网不变(环评中描述输入九江市政管网有误,实际为湖口县市政管网),用于应对用气波动时的调配。 |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 1、本项目并采用干抹布擦拭设备,不产生地面及设备冲洗水,也无其他生产废水产生,同时对于储罐、罐车等容器采用氮气吹扫,不产生含烃废水或废液;本项目劳动定员较现有项目减少,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验收期间,污水管网已建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锅炉软水系统浓水作为净下水直接经生活污水排口排放),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长江。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天然气锅炉燃烧烟气及LNG储存及转运过程中会排放极少量N2和天然气。天然气锅炉燃烧烟气主要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经8米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污染因子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烷、二氧化碳、臭气浓度,通过选用合格设备、检查装置气密性、储罐大小呼吸废气转入燃气管网、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 3、本项目劳动定员较现有项目减少,因此不新增生活垃圾;对于储罐、罐车等容器采用氮气吹扫,不产生含烃废水或废液;空压机废润滑油或其他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油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并带走,不在厂区内贮存。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并带走,不在厂区内贮存。 4、选取低噪声设备、对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将机械设备稳固在混凝土基座上,对机械设备加强维护管理、加强绿化。 |
验收监测情况 | ①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口各指标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pH值6.2-7.0、化学需氧量为6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为14.9mg/L、氨氮为0.348mg/L、总磷为0.13mg/L、悬浮物为46mg/L,各因子排放浓度最大值均满足金砂湾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②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锅炉烟气排放口各指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储罐区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的限值要求要求,无组织排放的恶臭(以臭气浓度计)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 ③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劳动定员较现有项目减少,因此不新增生活垃圾;对于储罐、罐车等容器采用氮气吹扫,不产生含烃废水或废液;空压机废润滑油或其他设备检修、维护产生的废油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并带走,不在厂区内贮存。锅炉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并带走,不在厂区内贮存。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