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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心连心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产业链延伸项目(一期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江西心连心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产业链延伸项目(一期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6年2月5日——2026年3月5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江西心连心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产业链延伸项目(一期一阶段)

建设地点

江西彭泽工业园区矶山工业

验收监测单位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

项目概况

江西心连心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为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建设单位于2016年9月注册成立,位于九江彭泽工业园化工印染集控区,以从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为主。2021年12月公司名称由原九江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西心连心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在九江基地目前设有两个厂区,大项目厂区和复合肥厂区。

江西心连心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复合肥厂区”位于江西彭泽工业园区矶山工业区(东经116°35′40.95",北纬29°56′20.65")。“复合肥厂区”现有项目:年产40万吨复合肥项目、年产4万吨硫酸钾项目和年产15万吨转鼓氨化造粒复合肥项目。

江西心连心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大项目厂区”位于江西彭泽工业园区矶山工业区(中心坐标:东经116°34′42.46″、北纬29°56′09.75″)。“大项目厂区”现有已验收项目有年产6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40万吨二甲醚工程项目(以下简称“60·52·40项目”)、10万吨DMF项目、燃料综合利用燃气锅炉项目(以下简称“废气焚烧炉项目”)、有机胺扩建项目。仍有年产120万吨缓控释肥项目、产品结构调整项目(一期)、产业链延伸项目(一期一阶段)3个项目已建设完成,此三个项目处于同一厂区且相互依托,均具备验收条件,因此同步进行自主验收。 

2023年8月,江西心连心化学工业利用60·52·40项目产品和资源向下游延伸发展高端产品,开拓新的产品,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委托江西锦名成环保有限公司编制《江西心连心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产业链延伸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2023年9月6日取得九江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文件(九环环评〔2023〕34号)。产业链延伸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如下:主要包括一套60万吨合成氨配套气化净化装置、两套10万吨二甲基甲酰胺(DMF)配套10万吨混甲胺装置、一套8万吨三聚氰胺联产48万吨碳铵配套熔融尿素装置、一套20万吨1,4-丁二醇(BDO)装置(其中包括10万吨BDO、联产9 万吨GBL、1万吨THF)、一套10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NMP)装置、建设公用工程锅炉、空分装置等。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60万吨合成氨、20万吨DMF、20万吨混甲胺、8万吨三聚氰胺联产48万吨碳铵、10万吨NMP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根据市场实际需求,对产业链延伸项目(一期)进行分阶段建设验收,一期一阶段主要建设:一套60万吨合成氨配套气化净化装置、一套熔融尿素装置、建设公用工程锅炉等,达到年产60万吨合成氨生产规模,生产的熔融尿素供给“年产120万吨缓控释肥项目”。剩余未建的两套10万吨二甲基甲酰胺(DMF)配套10万吨混甲胺装置、一套8万吨三聚氰胺联产48万吨碳铵装置、一套20万吨1,4-丁二醇(BDO)装置(其中包括10万吨BDO、联产9 万吨GBL、1万吨THF)、一套10万吨N-甲基吡咯烷酮(NMP)装置为后阶段建设内容,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本次槭辗段盗囱由煜钅浚ㄒ黄谝唤锥危┙ㄉ枘谌荩纬赡瓴�60万吨合成氨生产规模

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灰水处理系统产生废水、甲醇水分离器废水、熔融尿素工段废水、循环水站定期排污水、锅炉定期排污水、初期雨水等,其中循环水站定期排污水直接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回用;锅炉定期排污水属清净下水送入循环水站;甲醇水分离器废水送入污水处理站,熔融尿素工段废水去往现有“60·52·40项目”气化炉送煤浆制备工段用于制煤浆,不外排;生活污水、灰水处理系统产生废水、分析监测废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去往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以及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以及危废暂存间废气。其中变换汽提酸性废气送到硫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利用,其他废气均进入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外排。

1)工艺废气

①气化装置废气处理设施

含尘废气:设1台袋式除尘器+38m高的排气筒排放;脱氧槽放空气:40m高的排气筒排放;

真空泵放空气:30m高的排气筒排放。

②变换汽提酸性气:正常情况送到锅炉装置,异常情况接入火炬

③熔融尿素装置废气处理设施

熔融尿素装置放空气:酸洗塔+78m高排气筒外排。

④液氮洗装置废气设施:进入燃气锅炉进行燃烧,尾气经低氮燃烧+SCR脱硝后由排气筒DA034排放。

⑤锅炉工程废气处理设施

锅炉煤仓废气:5套布袋除尘+5根35m排气筒

粉煤灰库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40m高排气筒外排;渣库废气:布袋除尘装置+17m高排气筒外排。

燃煤锅炉废气:SCR脱硝+袋式除尘器+氨法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96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⑥低温甲醇洗装置废气处理设施

低温甲醇洗酸性气:尾气洗涤塔处理后通过80m排气筒外排。

⑦硫回收装置废气处理设施

硫回收尾气:送锅炉尾气脱硫装置处理后通过96m排气筒高空排放。

⑧变换汽提酸性气:正常情况送到锅炉装置,异常情况接入火炬。

1)污水处理站、危废仓库废气:酸洗塔(事故应急池预处理)生物法+物理吸附法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均符合标准技术要求

(2)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产生区域主要有生产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废气。通过加强车间废气收集,提高设备的密封性能等措施减少产生。

三、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高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要远离厂界和环境敏感点,高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厂区绿化吸收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变换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包材、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气化炉渣、灰渣、废保护剂、废瓷球、废分子筛、废分子筛吸附剂、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废膜芯等。其中:甲醇油、部分污水处理站污泥依托气化炉综合利用,部分污水处理站污泥送至弋阳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废催化剂、废保护剂产生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废包材、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交由九江凯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合成氨废催化剂、气化炉渣、灰渣、炉渣属于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瓷球、废分子筛、废分子筛吸附剂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验收监测情况

(一)废水监测

灰水车间排口污染物排放最大浓度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总排口污染因子中pH值、悬浮物、CODcr、总氮、氨氮、总磷、氰化物、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最大排放浓度均低于《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13)表2中新建企业间接排放标准;BOD5、氟化物、总汞、总砷、总铅、烷基汞最大排放浓度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甲醇排放浓度低于前苏联(1975)污水中有机物最大允许浓度取值

(二)废气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均满足《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燃煤锅炉标准(基准含氧量为6%)、《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562-20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标准要求。

厂内无组织废气均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标准限值。无组织废气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周界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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