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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蔓谷田园综合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时间:2026-03-02     【原创】

彭泽县蔓谷田园综合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632日至2026327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73楼及1967楼(332000

项目名称

彭泽县蔓谷田园综合体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浪溪镇阳光村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4.2700hm2。项目建设有入口景观区、花卉大棚区、稻虾花海区、儿童乐园区、魏晋果园采摘区、酒店民宿区、高标准农田区,每日最大可接纳6000人次游客。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施工期废气及防治措施

项目工程施工期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地面扬尘污染,污染因子为TSP,建设单位采取的控制措施有:3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设专门库房堆放,尽量减少搬运环节,搬运时轻举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开挖时,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开挖的泥土和拆迁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及时运走;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现场施工搅拌砂浆、混凝土时尽量做到不洒、不漏、不剩不倒;风速过大时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

2施工期废水及防治措施

项目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本身产生的废水,本项目采取如下措施:施工人员租赁周边现有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排水设施,不另设处理生活污水的环保措施;对施工机械进行检查,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车辆、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不外排,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道路冲洗等;管道清理、试压废水中除含有管道中的泥沙、铁屑等,经沉淀后在场地内洒水、清理地面等回用,不外排。施工时在施工场地内修建一些简易沟渠,在雨水汇水处修建简易沉淀池,将施工废水引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降尘,定期清理沉淀池淤泥。

3施工噪声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采取以下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自带降噪、消声设备;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保养,尽量使施工机械噪声维持在最低声级水平;施工时段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高噪声设备在夜间、中午休息的时间作业,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干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低设备声级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不会对周围居民产生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及防治措施

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物、弃土方等。生活垃圾交由环保部门清运,施工中的建筑垃圾、杂物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弃土方作为基坑回填土及场地平整。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通过强化环境管理、采取相应的植被保护、水土流失防护措施,并在施工结束后及时采取植被恢复治理措施,逐步消除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施工期严格参照水土保持方案中设计方案执行,防止产生水土流失等不良影响。

二)运营期生态及污染影响

1)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是酒店宴会厅配套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处理后的油烟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2.0mg/m3标准限值要求,对外环境影响不大。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出入车辆产生的废气,通过加强绿化和车辆进出管理,缩短怠速行驶时间,减少尾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站处理,园区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格栅+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MBR+二沉池+清水池)由江西省彭泽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投资建设,本项目生活污水均交由其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放后排放至东升河中。

3)固废固体废物主要是大棚种植产生的植株碎末,直接运往二期项目,当饲料喂给二期项目的羊群(二期项目为豁免环评),完成资源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由吸粪车清运处理,清掏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酒店民宿、游客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交由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无固体废物堆弃,对当地环境影响轻微。沿途设分类垃圾桶,及时收集清运,未造成二次污染。

24、项目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严格按照规定做到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对环境影响不大。

验收监测情况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格栅+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MBR+二沉池+清水池”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东升河。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是酒店宴会厅配套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验收监测期间,油烟最大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的小型排放标准。

3)噪声: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动车行驶及员工、游客活动产生的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周界噪声、敏感点噪声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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