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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江新区亚飞包装材料纸箱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江西省亚飞包装有限公司赣江新区亚飞包装材料纸箱制品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6年5月27日——2026年6月25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赣江新区亚飞包装材料纸箱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

赣江新区儒乐湖大街333号(E115°56′44.527″,N28°49′1.901″)

验收监测单位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江西亚飞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位于赣江新区儒乐湖大街333。企业主要从事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省亚飞包装有限公司投资62万元,租赁南昌科瑞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空置厂房,位于科瑞普光电产业园3#楼一楼部分区域,占地面积640m2,主要建设水性油墨印刷车间、原料区、成品区、办公区等,以外购的纸板、水性油墨、玉米淀粉胶等为原料,通过“印刷—开槽—压痕—装订—成型—打包—销售”等工序生产包装纸箱,年产量为100万只。

  2025年6月委托江西晨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赣江新区亚飞包装材料纸箱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6月24日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对其进行批复,文号为“赣新管环评字﹝2025﹞13号”。

  建设单位于2025年6月2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书,2025年7月开工建设,2025年9月完成建设并投入生产调试。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100万只包装纸箱制品项目及配套设施。

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白水湖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废气为:印刷时产生的有机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料VOCs含量低于10%,所有工艺不涉及化学反应,项目使用的水性油墨,主要成分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水性油墨印刷机上方安装了集气罩,将印刷过程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水性油墨印刷过程中存在极少量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极少量无组织废气采用安装车间排气扇,加强车间通风措施。

三、噪声

  项目噪声来源主要为水性油墨双色印刷开槽机、半自动模切压痕机、装订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设备都摆放在车间内,做好设备日常润滑等维护保养工作,通过墙体隔音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外噪声将有大程度的减弱。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设有10m2一般固废间,一个5m2危废间,危废间与南昌科瑞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使用,责任主体为南昌科瑞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情况

(一)废水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口各项污染物满足白水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二)废气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DA001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浓度为4mg/m3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中标准限值;平均排放速率7.65×10-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速率限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周界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赣江新区临空组团管委会及赣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昼间噪声满足《声

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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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江新区亚飞包装材料纸箱制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_1-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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