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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达汽配汽车风窗玻璃刮水器生产线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都昌县业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业达汽配汽车风窗玻璃刮水器生产线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6年5月27日——2026年6月25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业达汽配汽车风窗玻璃刮水器生产线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芙蓉山工业园区生物科技园

(E116度12分26.780秒,N29度18分54.223秒)

验收监测单位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都昌县业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芙蓉山工业园,成立于2009年,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企业于2015年12月委托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都昌县业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高性能橡胶新材料技术新型汽车清洁装置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于2017年获得了《都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都昌县业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高性能橡胶新材料技术新型汽车清洁装置产业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的批复》(都府字[2017]85号),项目一直平稳运行;但由于政府对园区重新规划,将厂房全部拆除并重新建设为服装产业园区,因此都昌县业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将项目迁建至芙蓉山工业园区生物科技园内,企业投资1200万元于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芙蓉山工业园区生物科技园内建设业达汽配汽车风窗玻璃刮水器生产线迁建项目,项目租赁生物科技园503厂房、504厂房一层、602厂房、603厂房进行生产。

  2025年7月建设单位委托江西圣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业达汽配汽车风窗玻璃刮水器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7月29日获九江市都昌生态环境局的批复:九都环评[2025]3号。

  项目以钢带、铁板、天然橡胶、改性塑料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钢条、铁板分别经冲压、冲床成型后经表面前处理、晾干、喷涂、固化、丝印/激光打码后入库待用;天然橡胶与促进剂、填充剂经密炼、加硫化剂开炼、压片、冷却、切片、硫化加热成型、氯化(酸洗)、烘干、喷墨、切割后入库待用;改性塑料与回用塑料破碎配料后经干燥、注塑成型后入库待用。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无骨雨刷600万支、有骨雨刷200万支、复合型雨刷200万支及胶条231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实际迁建后,实际产能保持不变,但表面前处理、晾干、上挂、喷塑、固化工序全部外包,不再在厂内进行,不再建设天然气锅炉,其余生产工艺保持不变。

2020年5月年建设单位申领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0428690974821B001P,因迁建后表面前处理、晾干、上挂、喷塑、固化工序外包,且未建设天然气锅炉,2025年11月17日建设单位排污许可管理变为登记管理,登记编号为91360428690974821B002Z。

本次验收内容为业达汽配汽车风窗玻璃雨刮器生产线迁建项目及其配套设施。

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氯化(酸洗)废水、氯化(酸洗)清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等

  (1)氯化(酸洗)废水

产品氯化(酸洗)加工过程中,氯化(酸洗)废水边加工边排放。废水经管网收集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都昌县生活污水处理厂。

  (2)氯化(酸洗)清洗废水

  产品氯化(酸洗)加工过程中,需对氯化(酸洗)后的工件进行清洗,清洗废水经管网收集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都昌县生活污水处理厂。

  (3)地面拖洗废水

  本项目生产操作环境要求严格,生产车间(主要考虑602厂房内)需保持清洁,因此会产生一部分拖地和冲洗废水。废水经管网收集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都昌县生活污水处理厂

  (4)废气喷淋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和可溶性有机废气采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会产生废气喷淋废水。废水经管网收集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都昌县生活污水处理厂。

  (5)循环冷却水

  项目对需要冷却的工序采用间接冷却方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循环冷却水需定期补充,平均补充量为100t/a。

  (6)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管网收集后进入厂内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都昌县生活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密炼、开练、硫化加热废气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碱性喷淋塔+除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氯化(酸洗)、喷墨、注塑废气经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碱性喷淋塔+除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收集的废气节点均采用密闭生产+负压收集的方式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加强通风,加强绿化的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造成的影响。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空压机等机械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振、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及《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设有一个140m2一般固废间用于一般固废的暂存,一个12m2危废间用于危险废物的暂存。

验收监测情况

(一)废水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综合废水处理设施排口各指标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pH7.3、化学需氧量为6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为12.6mg/L氨氮0.337mg/L总磷0.04mg/L总氮为2.17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锌未检出、悬浮物9mg/L、石油类0.09mg/L;生活废水排口各指标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pH8.0、化学需氧量为20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为46.8mg/L氨氮22.1mg/L总磷0.99mg/L总氮为34.9mg/L悬浮物57mg/L、石油类1.06mg/L。各指标排放浓度最大值均满足本项目废水纳管标准

(二)废气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

DA001排口丙酮最大排放浓度、速率分别为0.31mg/m3和2.57×10-3kg/h、2丁酮、甲醛未检出,氯气最大排放浓度、速率分别为2.6mg/m3和0.01kg/h、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速率分别为3.2mg/m3和0.02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速率分别为0.091mg/m3和5.40×10-4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550(无量纲)分别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933-2016)中表3和表1中的要求;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速率分别为2.8mg/m3和0.02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速率分别为5.95mg/m3和0.03kg/h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中的新建企业排放限值要求;TVOC最大排放浓度、速率分别为0.430mg/m3和2.57×10-3kg/h满足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氯气、氯化氢、甲醛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4)中表3的限值要求;无组织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的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无组织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中的新建企业排放限值要求;NMHC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的标准限制要求;TVOC无组织排放满足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噪声等效声级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都昌县第三幼儿园昼间噪声等效声级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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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达汽配汽车风窗玻璃刮水器生产线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_1-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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