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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常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1-萘胺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

九江常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1-萘胺技改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时间:2026601——2026629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6楼(332000

项目名称

江常宇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0001-萘胺技改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彭泽工业园矶山工业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5′24.67″,北纬29°57′56.88″

验收监测单位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次验收的年产40001-萘胺技改项目于2018928日取得环评批复(九环评字﹝201874号),属于技改项目,技改内容为:原生产1-萘胺4000吨(其中精品1000吨)的生产线工艺进行了技术改造和攻关,将原来的硫化碱还原工艺技改为更先进的加氢还原工艺,有效的降低了能源的消耗,提升了企业的竞争力,新工艺为国内先进工艺并且没有副产大苏打产品;同时于厂内建设1-萘胺生产线技改的加氢还原工艺配套的甲醇制氢生产线。本次验收的产线依托常宇化工现有场地和构筑物进行生产,主要建筑内容为主体工程104车间四、105车间五、107车间(甲醇制氢),贮运工程包括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及401贮罐区;公用工程包括循环冷却水系统等;环保工程包括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库、废气处理设施等。

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不使用水冲泵,使用空压泵,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和其他废水分类收集,一起纳入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达800m3/d,废水采用“曝气氧化+两级铁碳微电解+催化氧化+水解酸化+三级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处理达到矶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矶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长江。

(二)废气

企业废气主要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储罐区废气、物料存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真空泵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等。本次技改完成后全厂废气处理流程简述:

(1)工艺废气

1#排气筒:天然气导热油炉,主要收集导热油烟气,其污染物主要为林格曼黑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通过一根45m 高烟囱有组织排放(DA001)。

2#排气筒:主要收集对苯二酚及间苯二酚生产线、甲萘酚生产线、1,5-二硝基萘及1,8-二硝基萘生产线、尼文酸生产线和公用系统(污水站)废气,其污染物主要为硫酸雾、苯胺类、氯苯类、酚类、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VOCs、氯化氢、颗粒物、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氨气)等,该部分废气分别经过治理措施“二级水喷淋+碱液吸收+活性炭”“两级水吸收+碱液吸收+活性炭”“两级水吸收+碱液吸收+活性炭+布袋除尘+旋风除尘”“二级碱液吸收”后,通过同一根15m高烟囱有组织排放(DA002)。

3#排气筒:主要收集甲醇制氢生产线、1-萘胺生产线废气,其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苯胺类、硫酸雾、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甲醇等。其中1-萘胺生产线硝化反应及加氢还原反应废气分别通过三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现有的DA003排放;其余工段反应废气经过二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现有的DA003排放(废气喷淋塔建设于105车间楼顶,共8个碱喷淋塔);甲醇制氢生产线废气经过三级碱喷淋(废气处理设施位于107车间1楼)处理后通过现有的DA003排放。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车间及储罐区易发辉气体散逸出来的废气,涉及到的易挥发气体有甲醇、间苯二胺、粗萘胺、硝基萘胺等,酸性挥发气体硝酸、发烟硫酸等,企业从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方面采取了各种控制措施,针对废气产生源尽量做到应收尽收,在生产过程中尽量做到优先回收利用、减少排放,在末端治理方式,分质分类采用适应治理措施,保障治理效率。

通过现场考察,列举企业采取了以下措施:

(1)易挥发有机原料(甲醇等)储罐采用常压储罐进行存储,储罐顶部安装呼吸阀以及氮封系统,尾气接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采用二级水吸收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减少无组织排放。

(2)有机物料中间罐类、反应罐类采用氮封保护和配有冷凝回收系统,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所有液体物料均采用管道、液泵(配计量设施)输送,可有效减少废气逸散。

(4)对生产装置排放的含VOCs工艺排气均先采用冷凝回收,冷凝回收后少量不凝废气接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采用三级水吸收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5)对泵、压缩机、阀门、法兰等易发生泄漏的设备与管线组件,每半年或每年一次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定期检测、及时修复,防止或减少跑、冒、滴、漏现象。

6)重视设备与管线组件的目视检查,一旦发现隐患,及时进行修复,预防跑、冒、滴、漏现象。

(7)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提高工人操作水平,通过宣传增强职工环保意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多种措施并举,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泵及引风风机等机械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采取以下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控制设备噪声

采购设备时尽可能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对高噪音设备加防震垫,减小噪音强度;为高噪声工作人员配备防噪耳塞等防护用品。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包括配酸过程中产生的废酸、加氢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精、蒸馏残渣和废包装袋等。公用工程环节产生的污水站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及废保温棉等。其中废催化剂、废酸、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精馏残液、废包装袋和废保温棉属于危险废物,目前厂内已与九江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戈阳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协议

各类固废在厂内暂存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执行

验收监测情况

(一)废水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出口各指标排放浓度最大值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及矶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污水处理站各项污染指标去除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为99.1%、五日生化需氧量为99.7%、氨氮(NH3-N)为91.1%、总氮(以N计)为98.2%、总磷(以P计)为98.9%、挥发酚为53.6%、石油类为89.6%、苯胺类为67.7%、可吸附卤化物为49.8%、硝基苯类为99%。

(二)废气监测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次验收产线反应废气排口(DA003)污染因子氮氧化物、硫酸雾、甲醇及苯胺类排放浓度均值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的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6/1101.2-2019)中排放限值的要求。污水站废气接入的DA002排放口恶臭污染因子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2 中排放限值。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氮氧化物、硫酸雾、甲醇及苯胺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4中恶臭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6/1101.2-2019)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验收监测期间,105车间外无组织有机废气1h平均浓度值、任意一次浓度值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标准要求。

(三)厂界噪声监测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夜间噪声等效声级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地下水监测

厂区地下水井监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Ⅳ类水质标准要求。

(五)土壤监测

项目土壤监测因子均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

(六)总量控制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满足九江市生态环境局确认的总量控制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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