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东方巨龙新建年产8万吨氯化石蜡生产及配套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时间:2026年7月17日——2026年8月13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6楼(332000)
项目名称 | 江西东方巨龙新建年产8万吨氯化石蜡生产及配套设施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星云大道 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6'24.20",北纬29°6'39.45"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次验收范围江西东方巨龙化工有限公司现厂区内年产8万吨氯化石蜡生产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内容,储运设施及废气治理措施优化,现有2万吨氯化石蜡生产线维持不变,8万吨氯化石蜡项目不再建设。 |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 1、废水:本期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现有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废水,经厂区“pH自动投加+A/O”一体化生物降解设备处理后(最大处理规模为20t/d),经过预处理达星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星火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至杨柳津河。 2、废气:项目液蜡为C14到C17的各种正构烷烃组成的混合物,属于高沸点混合物,常温下基本不挥发,故不考虑卸料和存储时废气挥发,102仓库新增的液氯储罐为压力罐,不产生呼吸废气。本项目在厂区东南建设新203罐区,设4个单罐容积700m3的盐酸储罐,副产盐酸依托新203储罐进行存储。盐酸储罐呼吸废气通过气相平衡管汇同101、104车间氯化石蜡生产废气经水吸收后接入次钠装置二级吸收塔吸收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102液氯仓库新增1根25m事故废气排放口,配套液碱吸收装置,用于处理事故状态下氯气的排放。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风机等运转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以及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可有效减少生产噪音对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验收监测情况 | 验收监测期间,DA001工艺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最大值为47.7mg/m3、氯化氢最大值为6.3mg/m3、氯气最大值1.9mg/m3分别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的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气分别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的要求;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