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效水处理剂新材料项目(二期工程)
(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时间:2026年8月10日——2026年9月4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6楼(332000)
项目名称 | 江西建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高效水处理剂新材料项目 (二期工程)(一阶段) |
建设地点 | 江西瑞昌经济开发区码头工业城化工集中区,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36'8.810",北纬29°48'58.030"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次验收范围为50000t/a液体硫酸铝(铝泥法50000t/a)、40000t/a固体硫酸铝、400000t/a液体聚合氯化铝、150000t/a固体其中100000t/a铝土矿法生产液体硫酸铝项目生产线及配套设施不再建设。 |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 1、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依托一期项目废水出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无生产废水排放;仅有新增劳动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排放,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进入码头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进入码头工业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外排至长江。 2、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含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各车间含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废气用密闭管道负压收集,分别经车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废气主管统一收集后通过4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固体硫酸铝生产装置破碎工序(依托一期工程破碎装置)、液体聚合氯化铝投料工序(依托一期工程投料装置)、新建固体硫酸铝二次破碎装置(本项目新建生产线)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颗粒物的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各车间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8米高排气筒DA002、15米高DA003、20米高DA005排放。 3、噪声:建设单位采取以下防护措施减少噪声环境影响: (1)重视总平面的布置,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中间; (2)对风机、空压机等噪声级别较高的设备,设置隔音罩,同时设置减振基础; (3)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 (4)对设备基础采取减振防噪处理; (5)用隔声法降低噪声:墙体采用隔声材料。 (6)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压滤渣、废水处理沉淀池沉渣、原料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原料粉尘、废机油、活性炭压滤渣、隔油池油污、废矿物油桶、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其中压滤渣经水洗、中和后同废水处理沉淀池沉渣送到建材企业及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单位生产建筑砖、水泥和水泥制品、水稳材料等使用;原料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公司;除尘器收集的原料粉尘收集后可回用于生产,固体产品粉尘作为产品外卖;废机油、废矿物油桶委托九江浔华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活性炭压滤渣委托九江星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处置;隔油池油污打捞后委托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
验收监测情况 | (一)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颗粒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满足环评及批复文件中承诺执行的标准值;氟化物、硫酸雾、氯化氢监测结果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限值。 (二)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各污染物均满足本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中要求的限值。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胜利村安置小区、蚌蛤地昼夜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18中2类区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