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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富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小微投资兴建合金贴片电阻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江西省富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小微投资兴建合金贴片电阻项目(一期)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情况如下:

公示期:2026年7月14日——2026年8月10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7楼(332000)

项目名称

江西省富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小微投资兴建合金贴片电阻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

验收监测单位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江西省富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海山科技园33号楼,成立于2022年10月20日,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金属材料制造等。项目东边为德昱新能源有限公司,南边为江西富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西边为海山二经路、万事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北面为海山二支路、湖口县无人机遥感网运营中心。

  建设单位于2025年8月委托江西圣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江西省富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合金贴片电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九江市湖口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9月5日就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九湖环评[2025]12号”。本项目建成投产后规模如下:①规格2512合金电阻,15亿/年;②1206合金电阻,12.9亿/年;③规格3920合金电阻,1.2亿/年;④规格5930合金电阻,2.3亿/年;⑤规格8420合金电阻,0.05亿/年;⑥规格8518合金电阻,0.05亿/年。

  由于市场原因,建设单位对本项目进行分期建设,一期项目建设产能达到:①规格2512合金电阻,3亿/年;②1206合金电阻,2.6亿/年;③规格3920合金电阻,0.2亿/年;④规格5930合金电阻,0.02亿/年;⑤规格8420合金电阻,0.01亿/年;⑥规格8518合金电阻,0.01亿/年。生产车间、仓库、环保设施工程以及公辅工程均按照产能配套建设完成。

  建设单位于2026年3月申领排污许可证登记回执,有效期为:2026年3月27日至2031年3月26日,证书编号为:91360429MACOFCPA4P001W。

  本次验收内容为:一期项目建设产能达到:①规格2512合金电阻,3亿/年;②1206合金电阻,2.6亿/年;③规格3920合金电阻,0.2亿/年;④规格5930合金电阻,0.02亿/年;⑤规格8420合金电阻,0.01亿/年;⑥规格8518合金电阻,0.01亿/年

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合金材料注塑废气,工装切割产生的颗粒物、印刷废气、烘烤产生的有机废气、清洗废气、喷砂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1)注塑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

(2)切割废气为金属粉尘,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清洗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排风,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印刷、烘烤废气通过管道负压收集后引入2#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

(5)喷砂废气通过带有布袋除尘器,废气通过自带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接入楼顶排气筒外排。

(6)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清洗废气、烘烤、注塑、印刷设备中,物料会弥散到空气中形成无组织排放,采用集气罩收集。喷砂时产生的部分颗粒物为无组织排放。切割废气为金属颗粒物且较少,采用加大车间风速,自然沉降

三、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自冲床、超声波清洗机等设备,以及风机等公用工程工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来阻隔声音的传播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残次品及边角料、废原料桶、废润滑油废机油、焊渣、清洗废渣、废活性炭等。其中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残次品及边角料废胶条废布袋沉降颗粒物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原料桶、废润滑油废机油、焊渣、清洗废渣、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定期交由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处理

验收监测情况

(一)废水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水外排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低于金砂湾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生活污水外排因子均低于湖口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二)废气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1#、2#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出口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均低于40mg/m3,排放速率均低于7.65kg/h(排气筒高度为25m);颗粒物排放浓度均低于30mg/m3,排放速率均低于1.5kg/h;甲醛排放浓度均低于5mg/m3,排放速率均低于0.1kg/h,苯酚类化合物排放浓度均低于20mg/m3,排放速率均低于0.073kg/h。

验收监测期间,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TVOC排放浓度低于承诺限值2.0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承诺限值0.5mg/m3;甲醛排放浓度低于承诺限值0.05mg/m3,苯酚类化合物排放浓度低于承诺限值0.08mg/m3。

(三)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周界昼、夜间噪声等效声级排放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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