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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庐山西海接待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框架)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公示

九江市庐山西海接待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框架)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公示情况如下: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1月5日(20个工作日)

电话:0792-8599855(吴)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恒盛科技园19栋6楼(332000)

项目名称

九江市庐山西海接待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框架)

建设地点

庐山西海风景区巾口区域

(E:115度16.118分,N:29度19.137分)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江西力圣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九江市庐山西海接待中心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框架)(本次验收范围)由迎宾主楼、VIP客房(分为A号楼、B1号楼、B2号楼、C1号楼、C2号楼)、垂钓中心、员工宿舍以及停车场,总占地面积188000m²,迎宾主楼设有大堂、餐厅、健身中心等组成

环保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本项目仅对主体工程框架进行验收,不涉及废水的排放;

2、废气:本项目仅对主体工程框架进行验收,不涉及废气的排放;

3、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通过路面采用改性沥青、加强区域绿化、加强管理等措施,可确保项目四周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装修、翻新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建筑垃圾清运及时,对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的部分,收集后集中交废品回收部门处理,使资源再利用;对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做到收集后妥善处置。。

验收监测情况

(一)环境空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关心点窑上二氧化硫小时均值浓度范围为0.017mg/m³~0.028mg/m³;二氧化氮小时均值浓度范围为0.006mg/m³~0.011mg/m³;PM10日均值分别为0.045mg/m³、0.046mg/m³;PM2.5日均值分别为0.021mg/m³、0.021mg/m³,各项指标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中一级中过渡阶段标准限值要求。

(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及关心点窑上噪声等效声级低于《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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